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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要做艾滋病筛查?

2026-02-27

期次:9期版号:14作者:喻维内江市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25次浏览[发表证书]

艾滋病(AIDS)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引起的严重传染病,其传播隐蔽性强、危害持久,早期筛查是阻断疾病进展、保护个人健康与公共卫生安全的关键环节。

明确筛查指征,有助于高风险人群及时识别感染状态,实现早诊断、早治疗,同时减少病毒进一步传播的可能。以下从医学角度系统梳理需进行艾滋病筛查的核心情形。

1.存在明确高危行为后需主动筛查

艾滋病的主要传播途径为性接触、血液及血制品接触、母婴传播。当人体发生可能暴露于 HIV 的高危行为时,需及时进行筛查。

在性接触方面,无保护措施的异性或同性性行为(包括阴道交、肛交、口交)均属高危行为。若性伴侣为 HIV 感染者、性工作者、多性伴者或男男性行为者,感染风险显著升高。此外,性生活中使用安全套不规范(如中途脱落、破裂)或存在黏膜破损(如生殖器溃疡、炎症),也可能增加感染概率。

血液及血制品接触方面,输入未经严

格筛查的血液或血制品、共用注射器吸毒、使用未消毒的纹身 / 穿耳器械、与他人共用剃须刀或牙刷等可能导致皮肤黏膜破损的物品,均属于高危暴露。医疗操作中若发生职业暴露(如医护人员被污染的针头刺伤),也需立即评估并启动筛查流程。

对于上述高危行为,建议在暴露后 4周、8 周、12 周及 6 个月分别进行 HIV抗体检测,以排除窗口期假阴性可能。若发生职业暴露,应在 2 小时内启动暴露后预防用药(PEP),并配合定期检测。

2.特定人群需纳入常规筛查范围

除主动暴露外,部分人群因感染风险较高,需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常规筛查计划。

首先,性活跃人群中的多性伴者、男男性行为者、性工作者及其性伴侣,应每 3~6 个月进行一次 HIV 筛查。这类人群因性行为模式复杂,感染风险显著高于普通

人群。其次,静脉吸毒者,尤其是共用注射器的群体,需定期接受筛查,建议每 3个月一次。此外,有输血史、器官移植史或接受过侵入性医疗操作(如手术、牙科治疗)的人群,若无法确认血液来源安全性,也应考虑筛查。

孕妇属于特殊筛查对象。所有孕妇均应在孕早期(最好首次产检时)进行 HIV筛查,若初筛阳性需进一步确诊;孕晚期

28~32 周)及分娩前需再次复查,以确保及时发现感染,通过抗病毒治疗降低母婴传播风险。对于感染 HIV 的孕妇,规范治疗可使母婴传播率降至 1% 以下。

3.出现疑似症状时需警惕并筛查

HIV 感染后,人体免疫系统逐渐受损,可能在急性期(感染后 2~4 周)或艾滋病期出现非特异性症状,需结合筛查明确诊断。

急性期症状常类似流感,表现为发热、咽痛、盗汗、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关节疼痛、淋巴结肿大等,通常持续 1~3周后自行缓解,易被忽视。若近期有高危行为且出现上述症状,需及时进行 HIV 抗体或抗原检测。

进入艾滋病期后,患者因免疫功能严重缺陷,易发生各种机会性感染和肿瘤,如持续 1 个月以上的发热、盗汗、体重下降(超过 10%)、慢性腹泻、反复口腔念珠菌感染、带状疱疹、肺孢子菌肺炎、卡波西肉瘤等。出现此类症状时,无论是否

有明确高危史,均应进行艾滋病筛查。

4.其他需关注的情形

部分情况下,即使无明显高危行为或症状,也需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筛查。例如,配偶或固定性伴侣为 HIV 感染者,双方均需定期筛查,以便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或治疗。此外,参与涉及血液或体液的研究项目、接受某些特殊治疗(如免疫治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的患者, 也需根据医嘱进行筛查。

艾滋病筛查是防控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其意义不仅在于早期发现感染者,更在于通过干预措施改善预后、减少传播。目前,我国已建立覆盖全国的免费自愿咨询检测(VCT)网络,各级疾控中心、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可提供保密、规范的检测服务。需强调的是,筛查结果仅反映检测时的感染状态,若存在持续暴露风险,需定期复查。

消除对艾滋病的恐惧与歧视,主动了解筛查知识,根据自身情况及时进行检测,是对个人健康负责,也是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贡献。记住: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是应对艾滋病最有效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