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3-07-21 19:47:13612次浏览将解决乡村卫生队伍老龄化、人员“断档”等问题
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面向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包括但不仅限于藏医学等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通过社会招聘一批服务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大学生。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方案》旨在通过社会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解决乡村卫生队伍老龄化、人员“断档”等问题,整体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专业水平,推进四川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今后将常态化开展四川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今年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集中在7月至8月,从明年开始集中在5月报名。”
落实待遇保障
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或乡镇卫生院与招聘的大学生签订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在村卫生室服务,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由各地统筹各级各类资金落实待遇保障,符合条件的纳入中省财政现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支持范围。
鼓励引导大学生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前集中培训,服务期满后,未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经考核合格、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继续服务村卫生室。
完善激励措施
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村卫生室工作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服务期在3年(含)以上的,按规定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就业的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连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政策。
大学生乡村医生可按规定申报基层卫生职称,在县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服务2年以上的,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可免对口支援要求。
规范招聘管理
每年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发布岗位信息。若同一岗位出现多名应聘大学生,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采取考试、面试或考试加面试等方式进行招聘。未被招聘的大学生可根据其意愿调剂至其他村卫生室岗位。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对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实行人员一体化管理,组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通过派驻或者参加巡回医疗的方式到村卫生室服务,派驻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5日,巡回服务时间每周不低于2次,每次至少半天。